寧海新聞網訊(記者方景霞通訊員余亞亞鄭珊珊)今年4月,縣法院聯(lián)合縣司法局邀請3名退休法官“復出”,到法院擔任專職人民調解員。近日,記者來到縣法院一探究竟。在法院人民調解室,記者看到墻上掛著一個大大的“和”字,退休的周法官和張法官正認真地看著手中的訴訟材料,為接下來的調解工作做準備。當天,正好輪到周法官和張法官“坐堂”。
周法官撥通了被告李女士的電話,電話里李女士開始道起了苦水。原告張女士是杭州人,在寧海工作期間向李女士租了房子。后來因工作變動,張女士不打算再續(xù)租,要求李女士退還押金1600余元。李女士讓她把鑰匙放到物業(yè)管理處,但張女士堅持要放在房間里。就為這樣一件小事,兩人誰也不肯退讓,結果張女士跑到法院來起訴了。
電話這頭的周法官耐心地勸說道:“這個鑰匙放在哪里有什么關系呢?原告也拍了照片和視頻告訴你鑰匙就放在房間里。這有什么好生氣的呢,大家都退一步……”就這樣,10分鐘沒到李女士就答應主動把押金送到法院來。
“訴前調解的好處就是快,老百姓打官司,不就是希望能盡快解決矛盾。而且訴前調解成功的,法院不收取任何訴訟費,對于標的額幾十萬的案子來說,當事人可以省下不少費用。”坐在對面的張法官說道。近年來,法院民商事案件攀升,為加大訴前調解力度,確保訴前調解的專業(yè)、高效,縣法院特意邀請退休法官擔任人民調解員,充分發(fā)揮其審判經驗豐富、法律功底深厚的調解優(yōu)勢。
據(jù)了解,這3名退休法官在退休前都長期從事民商事審判工作,業(yè)務精湛,專業(yè)化水平高,周一至周五在法院的人民調解室“坐堂”。立案庭在立案時會篩選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的民間借貸、離婚、道路交通事故等案件,引導當事人選擇訴前登記,然后轉交給退休法官調解。若調解成功,直接申請司法確認;若調解不成,再辦立案手續(xù)。建立這支專業(yè)化的調解隊伍后,該院也在逐步打破原人民調解模式下案件類型單一的格局,適當引入如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相鄰權等專業(yè)要求較高的案件類型。
退休法官參與訴前調解的幾個月來,成功調解各類民商事案件200余起。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員表示,現(xiàn)在已經有律師或當事人來法院立案時主動要求先進行訴前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