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下午,劉女士駕駛小型轎車沿興寧中路自北向南行駛途中,與右方一輛由王先生駕駛的電動車發(fā)生碰撞,造成王先生擦傷及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事故最后認定劉女士負全責,而罪魁禍首竟是一只卡通玩具熊!
據(jù)劉女士回憶,原本她是想開車去大觀園逛街,然而途中一個急剎車,導致放置在汽車儀表臺上的一只卡通玩具熊掉落在了副駕駛座椅的踏腳處。她一邊駕車一邊撿拾掉落的玩具,在低頭彎腰的那刻方向盤向右偏了,還沒等她反應過來,車已經(jīng)與右后方一輛急速而來的電動車發(fā)生了碰撞。
交警吳師傅告訴記者,在行車途中撿東西屬于危險動作,“駕駛員開車過程中撿東西,一方面導致司機注意力分散到撿東西的行為上,另一方面,由于正確的駕駛姿勢改變了,踩剎車的腳很容易松動,易引發(fā)追尾等交通事故。”據(jù)交警介紹,之前他們也處理過兩起類似事件:一次是大客車司機駕車過程中俯身撿拾掉落的手機,后來與電動車相撞;一次是汽車駕駛員彎腰撿拾儀表臺上掉落的香水,與一輛小車相撞。因此,交警部門提醒廣大車主,開車前不要把東西放在易滑落的地方,比如副駕駛位前方;一旦途中有東西不慎滑落,一定要靠邊停車并開啟雙跳燈,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拾起物品,或者等到了目的地再撿拾物品。平時喜歡為愛車裝扮的車主,尤其是女性車主,切勿在車內(nèi)前、后擋風玻璃,儀表臺或中控臺上放置各種玩偶、懸掛各類小飾品,因為這些飾品極易在行駛途中因緊急制動或轉(zhuǎn)彎發(fā)生擺動脫落,從而影響駕駛?cè)说囊暰、注意力和操作。(記者方景霞實習生朱作揚通訊員林穎)